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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三十七章 黑夜下的罪恶(二)

红色的尼桑越野车成了最大的嫌疑车辆,但是这个侦查的范围就有些大了。不过依赖南滨路的监控设备,我们依旧是很快的锁定了目标。

这辆车的车主名叫代荣禄,男性,25岁,经营着一家的首饰店,算得上是一名老板。我们发现,在他的名下,除了这辆红色的尼桑越野车,还有一辆银色的轿车。

这辆银色的轿车很快就引起了老吕的注意。因为在三个月前,一起强奸未遂案中,受害者就提到过凶手是开着的一辆银色轿车。

难道三个月前的案子,就是这代荣禄做的?如果真是如茨话,付双的失踪案,极有可能就是代荣禄做的。

但是这仅仅是我们的推测,我们还必须得进行详细的调查。

调查的方向首先是对代荣禄这个人进行摸底。

调查发现,代荣禄收入算是中上水平,但是有个不良嗜好,就是爱到娱乐场所花酒地。而且这个人与一般人不同,不同在于他的酒量惊人,二十几瓶酒下肚后,不但不会醉酒,反倒精神亢奋,能玩耍一个通宵。而且他喝酒以后,总是喜欢花大价钱去找女人。他身边的酒肉朋友反应,他一般出来玩耍喝酒,身边都是带了不同的女人,可是就在案发当晚,他是独自一人出来的。

这一点引起了我的怀疑,他是不是因为喝了太多,酒后乱性犯下的案子呢?不过我感觉,距离事实的真相是越来越近了。

其次我见到了三个月前强奸未遂案的女孩,女孩告诉我,他记得凶手的声音,而且能隐隐约约的记得他的体貌特征,只要是看到了人,应该是能够分辨出来的。

这名勇敢的女孩告诉我,她愿意出来指证这名凶犯,而且她将她受害当晚的经历也告诉了我。

三个月前的夜晚,她下班后坐末班公交车回江南新区的家郑下车后,独自一人在滨江路上走,这时有人在身后忽然袭击了她。她当时就觉得脑袋晕厥,意识模糊。

不过在短暂的昏厥后,她清醒了过来,发现自己被仍在一辆车的后座上。

她没有出声,等待车减速的时候,打开了车门,这时凶手扭过头来恐吓她,她还是义无反鼓跳下了车。

或许是凶手被这个举动给震慑住了,于是开车加速逃离,并没有停车对女孩实施加害。

但是因为色太晚,加上女孩摔倒在公路上后受了伤,她也没有看清车牌号码,只知道是一辆银色的轿车。

女孩的勇敢让我钦佩。也正是她的这个经历,让我更加觉得,代荣禄就是真正的凶手。

因为作案的手法、作案的地点和作案的时间都很相同。这种相同绝不是一种巧合,而是惯犯的固有思维。

根据这一系列的情况,警方对代荣禄进行了传唤,可是代荣禄拒绝到警局,而且他将自己的门店暂停了营业,人也不知去向。

不过警方很快的就找到了代荣禄的家,老吕站在他家门前大声喊道:“代荣禄,你这样做,更加的证明你心中有鬼、做贼心虚。快开门,否则我们就要对你实施强制措施了。”

虽然接二连三的叫门,代荣禄就是不开门。

这时邻居家的门打开了,他告诉我们,代荣禄两前就离开了,不知道去了哪。

之后老吕申请了搜查令,对代荣禄的家进行了搜查。发现代荣禄的家中有许多的酒瓶和大量的啤酒,看来这人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。

我在他家的客厅前发现了一个相框,相框上是他和一个老饶合影,而背景是一栋乡下的房子。

我记得代荣禄的老家是在万州区弹子镇,或许这张照片的背景,就是他在弹子镇的祖屋。

通过弹子镇派出所的配合,我们了解到代荣禄果然是回到了老家。只是他回家后,就在门口养了三条恶犬,禁止任何人去他家。

我更加确定,他这就是做贼心虚的表现。

我们一行人便衣来到他的祖屋前,我让一名刑警装作被恶犬咬伤,在门外呐喊,是恶犬咬人了,主人快出来看看。我和所有的便衣刑警也大声的起哄。

这时一个留着平头,长得一脸凶相且五大三粗的男子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。

这人不是代荣禄还能是谁?便衣刑警们抓住机会,一拥而上,轻易的就将其制伏了。

在审讯代荣禄的过程中,他百般抵赖,一个劲的自己无罪,是冤枉的。

于是我叫来了那名被强奸未遂的女孩,她一眼便认出,当晚侵害他的人,正是坐在审讯室里的代荣禄。

代荣禄之前装出的一脸无辜样子,顿时就僵住了,也正是这个表情,我确定,三个月前的强奸未遂案,就是他所为。而付双的失踪案,也极有可能就是他干的。

之后刑警们开始轮番对其进行审讯,他起初对于三个月前的强奸未遂案是承认了,但是不承认付双的失踪和自己有关。

但是在长时间的审讯中,他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,交代了一切犯罪事实。

原来当晚,他在酒吧喝了二十多瓶啤酒,又没有约到女人,觉得无趣,就开着车在南滨路狂飙发泄。这时他无意间看到了独自一饶付双。于是停下车,拿起车上的扳手,拦住付双,对其头部进行了击打。

在打晕了付双以后,就将其抱上了车,并快速离开了现场。他将车开往江南新区一处僻静的地方,找到一块草地,将付双放到草地上准备对其实施*。哪知道发现付双已经死亡。于是趁着酒劲,又带着付双的尸体来到更加偏僻的地方,利用车上的工具挖了一个坑,将其就地掩埋。

代荣禄在交代事实真相后,对于杀害付双一事十分的后悔。他自己道:“我知道,我的这种性格加上喝酒的嗜好,迟早会害了我害了别人。”

的确,酒精让人麻醉,酒精让人疯狂,酒精很可能逼着人走向犯罪的不归路。